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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自考已进入备考阶段,为帮助小伙伴更好的备考2023年10月自学考试,华夏大地教育网老师整理了自考《00169房地产法》2023年10月考试重点复习资料(案例分析题),希望对您备考2023下半年自考有所帮助!
自考《00169房地产法》2023年10月考试重点复习资料(案例分析题)
1.商品房预售的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为有效。
2.供役地权利人的单方解除权:
(1)地役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的。
(2)有偿利用供役地,地役权人在约定的付款期间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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