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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题!自考《00226知识产权法》考试重点资料2023年10月

  

作者:华夏大地教育网 发布时间:2023/7/4 16:30:19 来源:不详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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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题!自考《00226知识产权法》考试重点资料2023年10月

  1.职务作品的权利主体: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没有约定的归作者享有。特殊职务作品,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没有约定的,归单位享有。作者享有署名权、获得奖励权、获得报酬权。

  ⒉.委托作品的权利主体: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明确约定或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3.演绎作品的权利主体:是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著作权属于演绎人。使用演绎作品需要双重同意:原著作权人和演绎人的同意。

  4.商标侵权行为: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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