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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自考已进入备考阶段,为帮助小伙伴更好的备考2023年10月自学考试,华夏大地教育网老师整理了选择题!自考《00226知识产权法》考试重点资料2023年10月,希望对您备考2023下半年自考有所帮助!
选择题!自考《00226知识产权法》考试重点资料2023年10月
1.汇编作品的权利主体:是指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汇编人在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2.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权利主体: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3.美术作品的权利主体:一类是美术作品原件所有人对美术作品原件的所有权;另一类是美术作品的创作人对于美术作品的著作权。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4.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善良风尚的发明创造:
①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善良风尚的发明创造;
②违法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
(2)不可获专利的主题:
①科学发现;
②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③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④动物和植物品种;
⑤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⑥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其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5.专利权的限制——强制许可:
(1)防止专利权滥用的强制许可:
①专利权人自被授予之日起满3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4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②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2)为公共利益目的的强制许可
(3)为公共健康目的的强制许可
(4)交叉强制许可
6.专利权的限制——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1)专利权的穷竭
(2)先用权人的实施
(3)临时过境
(4)专为科学或实验目的的使用
(5)医药审批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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