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
1.自考专业所属主考学校为广西大学的社会考生
2.我校自考助学班学生(含网络助学和专本衔接)
二、申请时间
1.我校自考助学班学生:5月14日至5月26日。
2.社会考生:5月20日9:00至5月26日18:00。
三、申请条件
1.社会考生:已取得所报本科专业考试计划全部课程或不少于计划内85%课程合格成绩。
2.我校自考助学班学生:已通过考试计划中绝大部分课程,剩余未通过课程不超过4门,且能在下一个考期内完成所有剩余课程考试(考试时间不冲突)。
四、申请方式
1.社会考生: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或“广西自考”手机App,在“毕业管理—毕业论文答辩申请”页面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申请。申请成功后,请于5月27日至31日查看审批结果,按照审批意见及时加入答辩QQ群,加入群后请密切关注答辩群发布的通知有关毕业论文指导、答辩等相关事宜。
2.助学考生:登陆“广西大学继续教育”微信服务号—业务办理—论文答辩提交报名申请。
说明:广西自考网上系统提交毕业论文答辩申请,仅限社会考生。
五、论文答辩基本时间安排
1.论文写作:2026年6月—9月。
2.论文答辩:2026年10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成功报名的考生,须及时加入答辩QQ群,并密切关注群内通知。
2.加入答辩QQ群后,须按照通知要求缴纳费用并提交论文写作相关材料。
3.以下情况不得进入答辩环节:①未按时提交论文定稿;②维普和知网双系统论文查重检测不合格;③指导老师审核论文定稿不通过;④论文定稿评阅不通过。
4.已缴清两年学费的自考助学班学生,首次报名论文答辩可免收论文指导费,论文答辩费由我校代广西招生考试院收取。本期成功报名并分配指导老师后,因个人原因未能进入答辩环节或答辩未通过的考生,下一期须重新报名并缴费。答辩考生应按要求按时参加答辩,因个人原因缺考的,所缴答辩费用不予退费。
5.所有成功报名论文答辩的考生,请于6月1日关注“广西大学继续教育”微信服务号,查看推送的加群通知,并按要求加入答辩QQ群(备注:专业-实名)。
6.论文答辩流程:报名申请——资格审查——分配指导老师——论文写作——提交论文初稿、定稿——维普+知网双系统查重(定稿)——指导老师审核论文定稿——评阅老师评阅论文定稿——论文答辩——提交答辩记录及论文终稿——维普+知网双系统查重(终稿)——指导老师审核确认终稿——论文答辩成绩评定——完成答辩。
广西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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