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闽考院自〔2025〕7号)(以下简称“细则”)及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相关工作部署,为做好2026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已公布,华夏大地教育网整理本次免考系统操作规则、材料清单及审核节点完整汇总,供福建自考生查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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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或同意备案的成人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本科结业生、肄业生、退学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继续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的,可按细则规定免考部分课程。
获得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非学历考试证书者,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按细则规定免考部分课程。
二、免考申请及系统开放时间
考生须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eeafj.cn/),进入“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综合业务平台”进行免考申请。免考类别及对应时间安排如下:
(一)学历证书免考
系统开放时间:2026年8月1日00:00—2026年11月15日00:00
(二)非学历证书课程免考
系统开放时间:2026年8月1日00:00—2026年11月15日00:00
(三)课程免考
系统开放时间:2026年8月1日00:00—2026年8月16日00:00
三、申请材料要求
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附件1: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通知和附件2:免考业务办理手册的具体要求提交免考申请,并上传真实、完整的佐证材料。
四、审核流程
免考采取线上办理模式,具体流程如下:
考生网上提交申请→区县审核(或助学点)材料审核→地市(或主考院校成教院自考办)复审→主考院校复审→省端终审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准予免考的课程门数,不得超过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总门数的三分之二。毕业论文不计入课程门数,含笔试和实践的课程,实践部分不计入课程门数。
(二)考生应如实上报免考材料,凡有伪造、涂改或者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相关规定处理;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福建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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