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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和学位申请工作安排,自考办对学位申请材料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进行公示。如有考生对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填写《中国人民警察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位初审复核申请表》以书面的方式(手填、签字并扫描并发电子邮件)向自考办提出复核申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和受理时间
2023年5月27日-6月1日
二、受理单位和联系方式
自学考试办公室 王老师 电话:13231685188(微信同号),0316-2068193,邮箱106778561@qq.com
三、相关说明
(一)本次初审重点审查考生毕业论文是否按程序完成报名、缴费、选题、开题、撰写初稿、中期检查、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成绩评定和答辩、质量审查、存档等所有步骤,是否完成归档,未按流程完成毕业论文的考生不符合学位申请条件。
(二)凡存在弄虚作假,编造数据,找人代写,抄袭剽窃行为的,经发现查实,驳回学位申请。
(三)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四)初审完成后,学校将对通过初审的学位论文进行全覆盖审查,具体审查方案随后公布。
附件:
1、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消防工程专业(专升本)申请学位初审结果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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