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考跨省报考的转考手续有一定的复杂性,以下从转出和转入两方面为你介绍:
转出手续
时间规定:考籍转出工作在每年3月1日至10日、9月1日至10日统一办理。北京自考办在全年的考籍办理时间均可为考生办理转考业务,但会在上述规定时间寄出考生档案。
办理流程:考生应先在转入地取得准考证号,然后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北京市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在考生接待日期间(每周二、周四办理,节假日除外,6月中旬-7月中旬、12月中旬-1月中旬毕业审定期间不办理)到市自考办办理考籍转出手续。考生可按其在北京市考试的专业分一个或多个专业转出考籍,也可将全部考籍转出。
限制条件:考生已报考但在成绩未发放期间或违规停考期间不得办理考籍转出;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原则上不转出;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应在北京办理毕业,不得转出考籍;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再次转出。
转入手续
时间规定:考籍转入工作在每年3月1日-31日和9月1日至30日办理。外省在每年的3月1日-10日、9月1日-10日将通过全国统一转考平台将档案转到北京,档案到北京后,在考籍办理时间,考生持身份证、北京准考证到市自考办办理考籍转入。
办理流程:考生先在北京教育考试院注册报考取得准考证,然后在外省办理转出手续。
课程要求:外省市转入的课程须为原考试课程合格成绩,且与北京市专业考试计划课程名称、要求相同或相近的方可转入。若转入课程与北京市现专业考试计划课程存在替代关系,则按北京市现执行期内的课程替代关系转入。此外,考生在外省市取得的毕业考核(含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等)合格成绩不可转入北京市,必须参加北京市组织的考核;在外省市取得的笔试+实践课程合格成绩,可以一同转入,只取得实践课合格成绩,未取得笔试课程合格成绩,不予转入;在外省市单独设立的实践课,不予转入。考生在外省市办理的免考课程不可转入北京市,需要在北京市重新办理免考手续。
毕业要求:外省市转入的考生,须在北京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不含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综合作业、毕业实习、在北京办理的免考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在北京申报办理毕业手续。
此外,转考手续需要考生本人办理,不得代办。考生需要在不同的时间节点关注转出地和转入地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准备好所需的材料,按流程办理手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疏漏都可能影响转考的成功与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