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考可以申请学位证,以下是申请条件和流程介绍:
申请条件
参加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学习,通过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毕业论文通过主考学校组织的答辩且成绩为优或良。未达到优或良的,可申请补做,直至论文成绩达到优或良。毕业后不允许再补做论文。
课程成绩符合以下条件:
中国人民大学主考的专业,所有课程成绩达到65分(实践环节考核成绩、2005年底以前加考课成绩除外);课程成绩不够65分的,可重新参加考试,但毕业后重考的时间不能超过两年学位申报期限。
其他主考学校的专业,课程成绩达到及格要求即可。
外语符合以下条件:
通过专业考试计划中外语课程的考试,或外语课程的免考符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规定》。
中国人民大学主考的专业,用外语专业毕业证书或本科毕业证书的外语合格成绩免考外语课程,可以申请学位;用外语等级证书(CET、PETS等)免考外语课程,不得申请学位。
符合学校规定的学位申请期限。除中国人民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和中国传媒大学有申报期限限制以外,其他主考学校暂无申报期限限制。
申请流程
网上申报:符合现行学士学位申报条件的毕业生,进入北京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自学考试”-“个人中心”,登录“个人中心”后,在“业务办理”中点击相应的学位申报选项进行申报。考生须按系统提示仔细填报各项内容,并进行网上缴费,学位评审费为100元。申报完成后,系统显示“学位申报凭单”,考生需自行打印并认真阅读。
照片采集:办理毕业时已采集照片的考生,无需重新采集。办理毕业时未采集照片的,学位缴费成功之后,需采集照片。照片采集工作由北京美天易拍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负责,采用手机小程序线上自助办理方式进行,不进行现场采集,采集费用30元由考生自理。如考生未按要求提交照片,或所提供照片不符合要求,视为申报无效。
资格审核: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由主考学校负责,考生届时可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证书发放:学位证书发放事宜见学位申报凭单。一般来说,在申报学位英语考试通过后的半年内可以领取学位证。
需要注意的是,北京自考学位证的申请次数为每年两次,申请时间因院校而异,有的院校申请时间为3月和9月份,有的院校为6月份和12月份,具体以考生主考院校规定的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