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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自考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第二章第三节重点资料:真理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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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真理与价值☆☆☆
一、真理及其属性
(一)真理和谬误
(1)在实践中,主体对客体的反映有两种情形:一种是主体正确地反映了客体,一种是主体歪曲地反映了客体。正确地反映客体的认识就是真理,歪曲地反映客体的认识就是谬误。真理和谬误是认识运动中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
(2)真理和谬误的对立表现在相互排斥、相互否定上。二者的相互排斥是指在一定范围内真理与谬误的区分具有绝对意义:是真理就不能是谬误,是谬误就不能是真理,真理和谬误不能混淆。真理和谬误是相互否定的,否定了真理必然导致谬误,否定谬误才可能达到真理。
(3)真理与谬误的统一表现为它们之间的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真理与谬误互相依存,是说真理与谬误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真理与谬误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二)真理的属性
(1)真理的属性:客观性、绝对性、相对性。
(2)真理的客观性:任何真理都包含不依赖于主体、不依赖于人类的客观内容。真理的客观性是指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
(3)真理的绝对性:①真理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②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存在是绝对的。
(4)真理的相对性:第一,从广度上看,任何真理都只是对客观世界某一部分的某些方面的正确认识,第二,从深度上看,任何真理都只是对客观世界某一部分一定程度、一定层次近似正确的反映,认识有待于深化。
(5)任何真理都是客观性、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这就是真理观上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
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一)真理标准问题上的两种错误观点
(1)所有的唯心主义哲学都是从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的前题出发,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否认物质世界是不依赖于意识的客观存在,否认客观真理,在真理标准问题上,也就不承认真理标准的客观性。
(2)唯心主义哲学在真理标准上的两种错误观点:①提出用伟人、圣人之言作为衡量真理的标准。②实用主义哲学提出的“有用即真理”。
(二)实践标准的唯一性
马克思主义哲学把实践观引进到认识论中来,提出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唯一标准。①真理就是要判明认识与认识对象是否相一致、相符合。②实践具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
(三)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
(1)实践标准既是确定的、绝对的,又是不确定的、相对的,是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绝对性与相对性的统一。
(2)实践标准的绝对性、确定性是指:认识是否是真理,只有通过实践来检验,此外再无别的检验真理的办法。
(3)实践标准的相对性、不确定性是指:任何实践总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具体的实践,都是有局限性的,因而它不可能完全证实或驳倒现有的一切认识。
三、真理与价值的辩证统一
真理与价值的关系 | 对立和统一 | 真理体现的是认识与认识对象的关系,是认识和对象相一致相符合; |
价值是指外物对人需要的满足,两者是对立的。 | ||
真理能够指导社会实践,人们通过实践改造世界,从而满足人的需求,就是真理的价值属性; | ||
真理与正确的价值观相一致,正确的价值观是在真理指导下形成的,真理和价值又是相互联系的。 | ||
表现在真理的功能上:(1)指导实践的功能;(2)再认识的功能;(3)教育和激励的功能。(真理在手,所向披靡) |
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①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可以说是从国家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奋斗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可以说是从社会层面的对于社会主义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反映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要求,是我们党矢志不渝、长期实践的价值理念。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可以说是从个人行为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是每一个公民都必须恪守的根本道德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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