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对象
各类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报考条件
凡具有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的社会各届人士,不受年龄限制,有志于通过自学考试提升自己学历层次者均可报名。
课程设置
课程类型 |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 程 名 称 | 学 分 |
公共基础课程 | 1 | 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2 | 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 | |
核心课程 | 3 | 469 | 教育学原理 | 6 |
4 | 466 |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6 | |
5 | 467 | 课程与教学论 | 6 | |
6 | 468 | 德育原理 | 4 | |
7 | 449 | 教育管理原理 | 6 | |
8 | 456 |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 4 | |
9 | 464 | 中外教育简史 | 6 | |
10 | 21047 | 教育学本科毕业论文 | 不计学分 | |
选修课程 | 11 | 15 | 英语(二) | 14 |
12 | 452 | 教育统计与测量 | 6 | |
13 | 465 | 心理卫生与心理辅导 | 4 | |
14 | 453 | 教育法学 | 4 | |
15 | 471 | 认知心理 | 4 | |
472 | 比较教育 | 4 | ||
总计学分 | 66 |
说明:
1.“00015英语(二)”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ST)三级或以上笔试。考生可不考“英语(二)”,但须在其他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中选考不低于14学分的若干专业课程。不考“英语(二)”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3.选修课程,可在推荐选修课程中选考,也可在我省现行开考所有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中选考与本专业核心课程不同的课程,课程门数不少于5门,学分不低于22学分。不得跨专业选修实践课。
(本网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以相关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就业方向
(1)高校、高职、中职、高专、中专里做教师、行政、辅导员。
(2)中小学里做管理人员或教师。
(3)特殊教育机构,这是特殊教育专业的毕业生的主要就业方向。
(4)出版社、报社,出版社、报社尤其是和教育相关的出版社和报社也是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的一个主要去处,主要从事教育类图书的策划和编辑工作。
(5)政府单位,还有一些毕业生毕业后参加公务员考试进入了教育行政单位。
(6)新技术教育领域,这主要是教育技术学专业的毕业生的主要去向。
(7)公司里做项目工作。主要是指高等教育专业和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主要是在企业的人力资源部或者是普通管理职位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