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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学 (本科)

专业代码 : 030101K
法学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涉外、涉侨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报考对象

国民教育系列(包括普通全日制高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等)专科以上毕业生。

报考条件

凡具有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的社会各届人士,不受年龄限制,有志于通过自学考试提升自己学历层次者均可报名。

课程设置

课程类型序号课程代码课   程 名 称学   分
公共基础课程1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
2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
315英语(二)4
核心课程400249  国际私法4
5246国际经济法概论6
600230  合同法  5
7227公司法4
800167  劳动法4
9  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4
10  00226知识产权法4
11  21005法律本科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选修课程12262法律文书写作3
135680婚姻家庭法3
14263外国法制史4
15264中国法律思想史4

265西方法律思想史4

5678金融法4

233税法3

257票据法3

258保险法3

259公证与律师制度3

169房地产法3
总计学分65


说明:

1.“00015英语(二)”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笔试。考生可不考“英语(二)”,但须在其他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中选考不低于14学分的若干专业课程。申请学位者,须取得PETS三级或以上笔试合格成绩,不考“英语(二)”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2.选修课程,可在推荐选修课程中选考,也可在我省现行开考所有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中选考与本专业核心课程不同的课程,课程门数不少于4门,学分不低于14学分。不得跨专业选修实践课。

3.“00229证据法学”、“00224律师执业概论”、“00993法院与检察院组织制度”三门课程合格成绩可在选修课中顶替相应学分。

(本网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以相关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就业方向

法学专业就业方向如:1、考取律师资格证,当律师;2、考公务员,包括行政和司法机关职位;3、从事法务工作,包括企业法律顾问,企业法务,上市法务等;4、其它社会职业,如销售、策划、文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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