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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法律事务 (大专)

专业代码 : 680503
法律事务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涉外、涉侨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报考对象

不受年龄限制,有志于通过自学考试提升自己学历层次者均可报名。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年龄、民族、种族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课程设置


序号课程性质学分课程代码课程名称顶替课程备注
1公共课2学分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顶替课程: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备注:2008.10月开考
2公共课4学分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顶替课程: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国革命史,邓小平理论概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备注:2008.10月开考
3公共课4学分4729大学语文顶替课程:无,公证律师制度
4专业课7学分5677法理学顶替课程:法理学(一),法学基础理论
5专业课4学分5679宪法学顶替课程:宪法,宪法学(一)
6专业课5学分243民事诉讼法学顶替课程:民事诉讼法
7专业课6学分244经济法概论顶替课程:无
8专业课7学分242民法学顶替课程:民法
9专业课5学分223中国法制史顶替课程:婚姻家庭法
10专业课5学分261行政法学顶替课程:行政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11专业课6学分247国际法顶替课程:无
12专业课4学分260刑事诉讼法学顶替课程:刑事诉讼法
13专业课7学分245刑法学顶替课程:刑法
14公共课4学分12656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顶替课程:无备注:2015年10月开考


说明:

1.总学分:66学分 

2.凡已通过000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0002邓小平理论概论和0003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等3门课程中的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课的考试。

(本网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以相关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就业方向

法律事务专业就业方向如:1、考取律师资格证,当律师;2、考公务员,包括行政和司法机关职位;3、从事法务工作,包括企业法律顾问,企业法务,上市法务等;4、其它社会职业,如销售、策划、文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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