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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律事务 (大专)

专业代码 : 680503
法律事务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涉外、涉侨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报考对象

不受年龄限制,有志于通过自学考试提升自己学历层次者均可报名。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年龄、民族、种族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课程设置

序号代码课程名称学分课程类别备注
1223中国法制史5理论
2242民法学7理论
3243民事诉讼法学5理论
4244经济法概论6理论
5245刑法学7理论
6247国际法6理论
7260刑事诉讼法学4理论
8261行政法学5理论
9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理论
104729大学语文4理论
115677法理学7理论
125679宪法学4理论
1312656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4理论

1.根据闽考委〔2014〕3号文件精神,律师专业停止颁发证书后原参加律师专业转为报考法律专业,凡已经考试合格的律师专业课程成绩,均可按照相关的规定顶替法律专业的相应课程;申请毕业时,须符合法律专业的课程设置、课程门数、总学分及毕业论文等要求。 

2.律师专业已通过“证据法学”、“律师执业概论”或“法院与检察院组织制度”课程的考生,可顶替法律专业的选考课程。

(本网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以相关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就业方向

法律事务专业就业方向如:1、考取律师资格证,当律师;2、考公务员,包括行政和司法机关职位;3、从事法务工作,包括企业法律顾问,企业法务,上市法务等;4、其它社会职业,如销售、策划、文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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